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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贴之劳动能力鉴定

时间:2025-07-14 09:3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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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鉴定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什么时候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延长期限),应当及时提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申请;

 

停工留薪期满,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申请;

 

自生效劳动功能障碍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根据申请鉴定类别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及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

(3)提出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停工留薪期确认文书;

(4)提出康复性治疗确认申请的,应当提供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的康复治疗方案或意见;

 

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供工伤伤情发生变化的病历资料、届满1年的生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还应提供材料证明未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多长时间出结论?

 

根据《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受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现场鉴定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或有其它特殊情形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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